盧志堅 袁遠 孫濤
  本報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袁遠 孫濤)“在我單位監督下,施工單位已付清351名農民工工資款170萬元,農民工均表示不再上訪。”近日,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檢察院收到了該區人社局辦理檢察建議情況的回覆。
  宿城區電子電氣產業園工程是該區政府投資的一項招商引資品牌工程,由宿遷明通建設公司承建。2013年12月,發包單位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按施工合同約定將工程款全部結付給明通公司,但是該公司並未支付農民工工資,造成農民工多次到市、區政府及勞動保障部門信訪。同時,為藉機索要超出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材料款,該公司項目經理張某、李某等人召集部分社會閑散人員參與信訪,至今年1月,至市、區政府信訪的人數已達300多人。
  因上訪訴求未得到回應,1月19日,張清遠、仇明、李先益等12名農民工代表又向宿城區檢察院舉報勞動保障部門怠於履行監管職責。接到舉報後,該院迅速核實工程款的支付進度、農民工的真實身份及工資發放等情況,調查中發現有部分社會閑散人員受唆使冒充農民工索要工資。為了儘快全面查清情況,2月17日,該院向區人社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及時履行監管職責,甄別農民工的真實身份及未付工資數額;對惡意欠薪且實施教唆行為的項目經理予以處罰。
  檢察建議發出後,該區人社局及時核實情況,並向農民工作出解釋說明,項目經理張某、李某等人也意識到錯誤,主動配合做好息訪工作並將170萬元工資款全部付給農民工。  (原標題:351名農民工領到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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